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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辽宁开大体系2026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7-20   点击数:

关于发布辽宁开放大学体系2026年秋季学期

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开大、省校直属办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一二三四”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和管理的规范性,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国开学位〔2023〕3号)及《关于发布〈辽宁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开大教字〔2023〕53号)的规定,现将2026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的具体工作进行如下安排,请各单位相关人员查阅。

一、综合实践环节工作流程

(一)工作计划制定

各单位于9月1日之前,并组织开展综合实践环节的学生动员、任务布置等工作。

(二)社会实践安排

社会实践环节原则上于8月30日之前结束,档案于9月6日前整理完成,备查。
注:从2021年秋季开始,社会实践作业完成方式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以下规定:

1.作业完成形式

对于社会实践为《社会调查》(3学分)或《毕业实践》(3学分)课程的专业,作业方式在原有基础上统一增加创新创业训练选项,各办学单位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选择完成方式。

2.成绩评定标准

各开放教育专业社会实践成绩的给定标准统一为五档,分别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具体评定标准详见《辽宁开放大学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

(三)上传平台数据

各单位于9月7日之前,将本学期参加答辩的学生相关信息导入开放教育综合实践教学平台,指导教师确认学生名单。省校教务处组织专业教学团队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1)论文指导教师资格;(2)学生资格;(3)指导人数(各办学单位之和)严禁超过规范规定的限值(专职15人,兼职10人)。

(四)论文工作安排

1.论文(设计)开题。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应于9月18日前完成开题,提交学位论文选题审核表,9月下旬省校将组织学位论文审题工作。

2.论文(设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按各专业相关要求执行,应于11月11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存档备查(三稿:必须有指导痕迹、修改记录)。

(五)毕业答辩安排

2026年秋季学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年11月18日—11月29日之间进行。各单位时间详见下表。


答辩时间

办学单位

11月18日

营口、东港

11月19日

丹东、辽中

11月20日

鞍山

11月21日

辽阳、盘锦

11月22日

抚顺、新民

11月23日

铁岭、海城

11月24日

阜新、彰武

11月25日

朝阳

11月26日

葫芦岛、锦州

11月27日

实验学院、水利

11月28日

实验学院

11月29日

实验学院、本溪

注意事项:

1.各办学单位应制定综合实践环节答辩工作计划(学生答辩分组表中的学生姓名,必须包含在本学期申报实践环节工作计划的学生分组表中,同时分组表中必须填写准确的论文/设计题目,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

2.答辩期间,省校将选派答辩主持人主持学位论文答辩,并开展对非学位论文的检查和审核。(注:指导教师不应在答辩小组内)

3.各办学单位按要求,自行组织非学位论文答辩,可与学位论文答辩同步进行,方便答辩主持人开展工作。对于非学位答辩人数15人或以上的专业,省校将会继续指派答辩主持人参与非学位答辩工作。

(六)实践成绩认定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群内通知。

二、学生资格条件

(一)社会实践环节

参加社会实践环节(理工科类一般包括教学实习、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文经科类一般包括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

2.2024年秋季学期及之前注册;

3.已进行综合实践环节的课程注册。

(二)毕业论文(设计)

参加毕业论文(理工科类一般包括毕业作业、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文经科类一般包括毕业作业、毕业论文)学习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70%以上;

2.2024年秋季学期及之前注册;

3.已进行综合实践环节的课程注册。

三、其他事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实践环节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文件和省校各专业的综合实践环节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管理和监控,保证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质量。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校规定开展学生资格审核工作,及时给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实践环节选课,避免错报和漏报。

3.对于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在满足申请学位其他全部条件(尤其是学位英语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避免因申报论文周期过长造成查重不合格的情况出现。

4.省校对于在资格复审中发现的不具备资格、未报实践环节工作计划或没有进行课程注册的学生,其毕业答辩成绩一律不予确认。

5.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过程中,各单位要按照省校要求做好各项档案(电子稿和文字稿)的保管工作,保管期限为学生毕业后两年。

6.具体工作落实中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请随时关注“综合实践环节工作群;QQ群号616216462”。




                       辽宁开放大学

                                                                                                              2026年7月20日